提醒:疫情期间,请牢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: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和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。如果出现以上症状,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,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。

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8月24日发布通告,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,即日起调整主城区部分乡镇管控措施。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下列乡镇管控措施予以调整

广陵区:头桥镇、李典镇、沙头镇;生态科技新城:杭集镇、泰安镇。

二、调整后管控措施

1、上述区域内小区(自然村)实行“每户每3天限一人”进出小区(自然村),出行范围限于所在乡镇范围内。

2、居民须戴好口罩,不扎堆,不聚集。倡导非必要不出户。居民出入小区(自然村)、进入超市、农贸市场、药店等场所,均须测体温并查验出入证、苏康码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在外时间限2小时之内。

3、非本小区(自然村)人员不得进入小区(自然村)。涉及市政服务、医疗卫生、公共安全、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行业和疫情防控岗位人员凭通行证出入小区(自然村)。

4、上述乡镇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压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落细落实“外防输入”措施,筑牢疫情防控防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