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像剧里的病娇男主,得不到女主便要死要活。

不知道多少女生幻想过这种“要命式”的爱情:看,我对他多重要,没了我他连命都可以不要。

但要是这种人放在现实中,谁遇到谁倒霉!

前两天在河南许昌,就有一位男子用自杀威胁前女友复合。

先是晚上11点,要求女方出来见面复合。

女方拒绝后,便发消息给对方:一会儿直播自杀。

第二天,有人在河中发现男子的尸体。

而后,其父母向法院起诉,索赔女方18.8万元。

真就离谱!

两人已经没有任何关系,难道女方就应该忍受男方的骚扰?

或者说,女方就应该为男方的生命负责,谁让他爱她呢?

这跟人本来好好走在大街上,你平白无顾泼人一盆臭水,然后解释是因为“爱”有什么区别?

好在这个女生很理智,并没有因为男生所谓的“爱”而真的与他复合。

但还是有不少人,把这种极端当成深情。

在豆瓣,一个女孩寻求帮助,他前男友总是用自残、威胁等方式逼迫她复合。

一开始,她害怕他真的出事,就在他一次次拿刀砍自己手指的时候,心软复合。

现在,她不知道该怎么狠心断了联系。

评论里,竟然有人说:对你这么深情的男人,以后都遇不到了。

深情吗?这个人可能不知道,爱如果只是在嘴里,那就不是爱。

他更没有看到,这个女生已经一步步成为男生“爱”之下的傀儡。

女生讲的故事里,伤害自己,变成了男生控制她的开关。

两人在一起,只要女生没有顺从他的意思,他就各种自残,拍照片发给女生。

以至于他约定几点见面,女生早或者晚都要被他指责;女生不能跟别的男生有任何交集,所有时间都要围着他转。

每次起冲突,女生都要担惊受怕,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,也害怕他会拿着刀伤害自己。

武志红老师说:爱只会导致好的结果,而不会导致伤害,导致伤害的,一定不是爱。

这种“离不开你”的爱,根本不是爱。

它是一方的道德绑架:你看,因为爱你我都这样了,你还不能满足我的要求吗?

同时,它更是一种控制,以爱之名的控制。

就像父母经常说“都是为了你好”,然后逼迫孩子做一些他不愿意做的事情。

那些用极端的行为表示“我就是太爱你才……”的人,不过是把那些伤害对方的行为包装成爱。

“我就是太爱你了,才看不得你跟别的男人说话。”

“我就是太爱你了,才忍不住打你的。”

“我就是太爱你了,才不能让你离开我。”

这是爱吗?这不是。

这是一种手段。

用一种叫“爱”的手段,来隐秘地操控对方,让她不敢反抗。

而操控的最终目的,是占有。

从肉体到精神完完全全的占有,把对方变成自己“物件”的一种占有。

而占有的对立面,是屈服。一方的占有,伴随着另一方的屈服。

动不动以死“明”爱的人,他要的不是你的爱,是你的命。

1999年,在日本桶川,一个男子,当街捅死一个他“爱而不得”的女人。

这个事件发生后,被媒体反复报道,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,被反复提及。

因为它太过典型,它就是一个被男方一直称为“爱”的极端伤害事件。

事情的开始,是长相甜美的猪野诗织,在拍大头贴时遇到了小松和人。两人互有好感,一来二去就谈起了恋爱。

小松和人看上去很体贴,对诗织也很上心。

他会给诗织买很贵重的衣服和包包,身为大学生的诗织,其实并不想收,但他总是以“你不收就是不爱我”为理由,强迫诗织收下。

诗织也以为这是爱,却不知道,自己正在甜蜜蜜地掉入男人的手掌心。

首先,小松和人会以她收下礼物为理由,规定她与自己见面时,必须穿这身衣服。

诗织照做了,认为这是他在乎自己的表现。

可是时间久了,小松和人连诗织日常穿什么衣服,都要规定。

其次,小松和人还以“吃醋”为借口,把诗织通讯录里的好友,全都删掉。

还动不动就要抽查,随便拨一个电话过去,对着电话破口大骂。

不管和谁出去,做什么,诗织都要向小松和人报备。

就这样,以“我太爱你了”为名义,诗织的社交,被小松和人完全控制。

慢慢地,诗织也开始察觉到不对劲,便想和他分手。

谁知小松和人拿着一把刀,对着要分手的诗织说:我爱你,我可以为你去死。如果你爱我,那你也要愿意为我去死,你自杀;如果你不爱我,我就杀了你。

口口声声说爱着对方的小松和人,却把对方往死里逼。

这根本不是爱,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占有欲罢了。

二次元里,那些霸道总裁式的,得不到就要毁了你的虐恋,确实上头。

但是,人们真正沉迷的爱情,是一方对一方的付出,是只想对方好的心心念念。

而不是以自己想象中爱的模式,控制对方。

那些让你不舒服的关系,不管它再怎么伪装成爱,都不是爱。

这种有极端控制欲的人,连接近都不要接近。

因为你一旦和他有关系,想要摆脱,就得拿命换。

最后,猪野诗织是怎么摆脱小松和人的呢?

她被人直接捅死了,被那个爱她爱到可以不要命的男人捅死。

极端的人像一颗炸弹,你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爆炸,也不知道他会以怎样的方式爆炸,但有一点毫无疑问,那就是必须送命。

或许是他的,或许是你的。

话剧《恋爱的犀牛》里,爱明明爱到可以放弃一切的马路,最后可能也杀死了明明。

一个女孩子,光天化日之下被前男友连拉带拽拐上车,喊“救命”也没人去帮她。

童话世界里,男人女人可以为爱情不顾一切去殉情,但现实世界里,这样做就是小孩子行为。

因为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,不管是对对方的人生,还是对自己的家人。

而且这种极端,它并不能证明对方有多爱你,他只是要演出来足够爱你,然后再死死控制住你。

容易被这种要死要活的爱情左右的人,一定要认识的,爱绝对不是必须要,而是为了他可以不要。

真正爱一个人,是愿意看他幸福快乐,哪怕和自己无关。

而不是强迫他接收自己的爱,把自己的人生和对方的人生绑在一起,不管对方有多痛苦。

这种极端,不是爱情,是满足自己的“自恋”。这种爱情是以自己为中心,而不是他所认为的那个爱着的对方。

陷于这种关系,不会快乐,只有日复一日的精神消耗以及反复折磨。而且,连脱身都很难。

就像不小心把520粘在手上一样,要想摆脱,真的得脱一层皮。

所以,遇到那些总把爱和生死绑在在一起的人,请一定赶紧跑,任何联系都不要发生。

但最关键的问题是,很多人分辨不出来这种极端人格,还没有回过神,已经和对方纠缠不清了。

而之所以讲小松和人的案例,就是因为他足够典型,他身上有极端人格的典型特征:

1、表演型人格。小松和人会表现出对诗织多么关心,总是大惊小怪,而且非常浮夸。她不小心烫到手都要拨打120那种地步,但实际上,这只是为了让身边人都以为他足够好,那么要分手就一定是女方的问题,给女方压力。

2、不能控制情绪。会很容易生气,一些小事都可能让他崩溃大爆粗口甚至摔东西,让对方特别有压力。

3、经济控制。勒令对方必须收下自己的礼物,再以此为借口让对方的穿戴满足自己的喜好。

4、社交控制。往往以吃醋为借口干涉对方的正常社交,让对方的社会生活真空,更好被控制。而沉浸在爱情中的人往往意识不到。

希望看文章的你,不要遇到这种人。

而如果是那个总是要死要活想跟你复合的前任,心软救不了你,拉黑才能救你。

圆桌派里,马未都曾讲过一个故事:一个女孩子跟男生分手,有一天男生来找她,把一瓶硫酸放在旁边,说不复合的话就泼硫酸。

遇到这种事,没人能保证我们就是冷静的那一个。

不被泥水弄脏鞋的唯一办法,就是不去踩泥;而不想被“变态”纠缠的唯一方法,就是远离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