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必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,已婚女子为了家庭外出打工,但外出打工期间与人同居生子了,后来被其丈夫告上法庭。究竟是什么情况呢?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案件始末。

据悉,澜沧县村民康某将妻子王某以王某情人罗某告上法庭。据法院描述,2018年6月,王某外出打工时结识罗某,之后两人经常来往并共同居住在罗某租住的房屋内。2021年8月,王某与罗某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。

法院判决,王某与罗某涉嫌重婚罪,其中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,罗某被判有有期徒刑六个月。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与配偶康某属于合法登记结婚,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王某又与罗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子女,两者均涉及重婚罪。

据了解,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结婚,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,又与他人结婚,或者明知道他人已经结婚且还没有离婚,仍然与之结婚,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,就构成了重婚罪。但是,如果夫妻一方是因为难以忍受虐待外逃而重婚的,或者因为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外流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,这两种重婚行为就不构成重婚罪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,如果构成重婚罪的,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其中,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。除此以外,我国《婚姻法》中规定了,如果因为重婚而造成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。